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黄璐的办公室中,挂着一幅毛笔字——“以专业化解矛盾,以真情感动你我”,这是一家设备公司写给她的,她把它当成是激励,更看成是鞭策!
设备公司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的被告,2017年,原告某技术公司与该设备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设备公司购买技术公司生产、安装的移动机械车库设备,后设备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技术公司追索剩余质保金未果,诉至法院。
依原告申请,法院对被告设备公司相关账户采取了保全措施。
没几天,设备公司负责人陆某给黄璐打来电话:“法官,我们公司的账户被保全了!能否帮助我们与原告进行协商!不是我们不付款,是原告交付的立体车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陆某还告诉黄璐,这个车库的项目其公司承包的某市风景区的建设项目之一,再过两个月就是当地有名的红枫节,届时客流量会非常大,如果车库无法正常投入使用,会严重影响活动的举办。
为尽快解决纠纷,黄璐拨通了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电话。“这个设备已经过了质保期,被告一而再再而三延迟付款,我们坚决不接受调解!到时候法庭见!”刘某的情绪有些激动,还未等黄璐多说话,便“啪”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一招不行再出一招,一次不行再来一次,黄璐决不轻言放弃。她给刘某发短信、加微信,耐心地向刘某解释,诉讼不是最终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既快捷高效也能实质解纷。在黄璐的晓理动情之下,刘某终于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
马上,黄璐将双方约至法院。
“法官,车库的质量问题我早就在质保期内告知过原告,原告一直没来修理,现在我们也不计较这么多了,被告如果一周内能修理好我们立马就付款”。
“车库绝对不存在质量问题,现在没办法使用是因为被告过了保修期没有及时进行维保,导致部分零件损坏。如果被告能立刻支付质保金,我方可以免费帮他们进行维修”。
“那怎么行!万一我们支付了款项,原告不修理怎么办,红枫节马上就到了,如果被告修不好车库,风景区管理处会向我们追索赔偿,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我看你们根本就没有支付的能力!”……
双方僵持不下,可黄璐也察觉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根源在于彼此缺乏信任,于是她提议由被告将足额的质保金汇至法院账户,原告随即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同时,被告需在5日之内全面修复车库,待原告验收通过后,再由法院将质保金支付原告。
这个方案得到了双方的初步认可,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协议虽然签订了,但黄璐的心仍没有释然,车库的修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达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全面修复?被告的修复能否使原告满意?修复的过程双方是否又会产生新的冲突?
为了将双方的纠纷真正化解,黄璐主动提出,在车库进行验收时,她将到场进行见证。
但对于机械工程领域,她是个门外汉,于是,她找来该车库的《项目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研读,向两公司的工程师虚心请教,她的心中也渐渐有了底气。
5日的修复时间过去,到了车库验收的当天,她一早便驱车2小时来到风景区,一头扎进了立体车库的控制室。双方公司以及景区的工作人员也相继到来。众人共同见证着一辆接一辆的车子依次入库,缓缓下降,稳稳停妥,而后又被顺利取出。在车库运行期间,虽也出现一些小的故障,但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为了杜绝车库交付后的隐患,她还组织双方签订了验收证明书,对于验收的成果以及车库交付后如果再发生软、硬件的故障如何进行修复等均进行了明确,案件处理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以为法官都是坐堂办案,原来你们这么辛苦,还亲自过来。衷心感谢法院的帮助,为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这下红枫节可以如期举办了!”景区负责人如释重负,言语中满是感激之情。
步出景区,黄璐似乎看到了红枫节时如画的风景、有序的秩序以及游客脸上幸福的笑容,她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