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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净水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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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2 08:59:32 打印 字号: |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净水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的公告

为方便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饮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拟租赁9台净水设备。欢迎具有相应设备、相应资质和服务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净水设备租赁服务。

二、租赁设备及服务要求

1.设备品牌型号:AO史密斯商用净水设备BZR100-A2112玖台。

2.服务要求:租用期内租赁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前期安装、运行、维护维修、水质检测、滤芯更换等。租赁供应商须定期巡检,如设备出现故障,须4小时到现场响应解决问题,保障大厅供水。

三、服务费用

项目上限人民币49000/

四、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人员及技术服务能力;

4.所提供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五、提交材料

1.租赁服务报价单;

2.售后服务方案、价格佐证资料;

3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参加比价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或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六、其他

1.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 南通开发区通富南路31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报价文件,于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寄送至上述地址,潜在参与人须自行承担因快递延误或丢失等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2. 我单位将依据各家所报价格,确定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为成交单位;

3.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供货,若无法供货将废除成交商中标资格,并拉入黑名单。

4. 报价截止时间: 202371614:00

5 项目联系人: 丁扬 ,联系电话: 13585216038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