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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心得体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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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20 17:07:33 打印 字号: | |

人民陪审员心得体会


我是一名退休的基层党员干部,有幸被聘任命为南通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几年的陪审活动,近距离接触感受到人民法院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工作上取得的成效,无论在庭审程序上还是实体判决上,都能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我目睹了法官、书记员、法警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他们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的工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钦佩与赞叹。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维护全民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判决的公信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赋予我们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可以称得上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这既是一个光荣的称号,但同时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为了更好的胜任人民陪审员这一工作,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不断向书本学、向法官学、向实践学。我深知,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需要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当成自己人生的一种崇高事业不懈追求。

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我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我都会提前20分钟到法院。开庭时,我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如2020年8月我参加了原告尚某起诉如东民政局的行政案件,该案件入选了全国法院2020年度十大案件,系江苏法院唯一入选的案件。该案件被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转载,点击量达176万人次。通过该案件,我切实体会到:一是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是社会法治的重要追求,只要是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得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由拒绝纠正。行政机关及时、主动纠正错误,将行政行为修正到合法状态,是依法行政的公平体现,也是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二是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判决注重全面保障当事人权利,实质性解决纠纷。这不但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塑造了司法的良好形象。三是本案再次显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行政机关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民法典将个人信息强化保护,是国家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个人信息保护需求的积极回应。

每当我看到法官佩戴的法徽时,就会想到这不仅是法官的标志,也是人民法院的标志,体现着人民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徽上的那架天平深刻的喻义着需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是审判工作原则,在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具体案件庭审时,我更关注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这架天平下的平衡情况,看庭审时法官是否抓住矛盾的焦点和关键展开审理,是否充分发挥合议庭全体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司法才能,看是否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及时裁判。并在庭审中认真听取案情,记录要点,作出判断。当好法官的好助手,杜绝了“陪而不审”,做真正意义上的人民陪审员。

我很热爱人民陪审员这份工作,在这里我交到了朋友,交流了感情。从陪审经历中的收获是我无形的财富,充实了我的晚年生活,使我受益终生。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陪审员职责,认真做好陪审、陪议,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努力,为开发区人民法院贡献自己的力量!


南通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袁芳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