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陪审感想
我曾是南通农场十大队党支部书记,是一名企业退休干部,在2007年返聘到南通开发区江海派出所公调对接办公室为人民调解员,在十几年工作中,做到不断加强学习,脚踏实地工作,严格履行职责,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2019年5月30日有幸被任命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职责重大。这一年来,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理解区人大监督。业余时间用心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中,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司法和谐的“调解员”。同时,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保证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作用,做好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联络员。
一、严守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用心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独立思维,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决定,与法官一起共同审好案件。
二、持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了更好地胜任陪审员这一工作,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法官老师学,向实践学。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状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三、提高认识,强化职责意识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职责,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我首先从自身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还善于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我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认认真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没有丝毫的懈怠。
四、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优势,用心参与调解工作。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审员的这一身份使得在参与调解时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是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当事人有着身份认同感,一般不会有抵触感;二是人民陪审员不是专职从事审判工作,没有受过长期的专门训练,在做调解工作时,语言上不同于法官的法律语言较多,而是完全的民间口语,当事人更易听懂理解;三
是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在调解时能够更多的运用一些民间的乡规民俗以及传统习惯。因此,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时往往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别是涉及到一些涉访案件,常常收到奇效。
五,学以致用,服务中心,服务社区。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在案件审理之外,还应是宣传员、联络员,即要向所在社区的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把社区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促进基层民主,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经过我的努力,我所在的社区没有出现大的上访尤其是群访事件。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将继续以用心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
南通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