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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法院高质量执行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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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05 15:55:20 打印 字号: | |

一、风雪兼程:除夕夜拘留老赖护民生

---徐某申请执行陈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陈某曾将其承接的某建设工程中的木亭和廊架工程分包给徐某施工,经双方结算,陈某欠付徐某人工工资及材料款合计150000元,陈某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欠条,承诺于2017年6月30日前还清,但一直未付款,且下落不明。法院作出判决后,徐某申请执行。因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法院于2019年10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1月24日下午2时许(农历除夕),徐某向执行法官反映陈某回家过年。该院当即组织七名执行干警赶往如皋,将陈某带回。因陈某拒不履行义务,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因疫情防控需要,对陈某进行合格体检,办完拘留手续后已是晚上9点半钟。

【典型意义】除夕夜,执行不打烊。警情就是命令,面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被执行人带回,并根据其情况对其司法拘留。在南通开发区法院,假日执行、“执行110”等已是常态化,执行干警常年处于加班加点状态,“开法执行,使命必达”。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被执行人,不要有侥幸心理,而是应积极面对债务纠纷。


二、放水养鱼:疫情下善意执行促双赢

---万某等29人申请执行南通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南通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近年来出现经营困难,2019年下半年,先后有29名职工陆续离职,经劳动仲裁,确定该公司应向上述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合计181万余元。因公司未按期支付,职工们于2019年10月中旬向我院申请执行。法院经调查,该公司当时销售已基本陷入停滞,只能勉强实施售后保养和维修,还有四五十名职工仍在上班,在岗职工亦存在工资未及时发放的情形。经法院多次协商施力下,该公司的母公司某汽车销售集团履行部分款项,并承诺由集团直接派员来妥善处理其余的补偿金事宜。在协商解决方案过程中,我院一方面积极做职工代表的工作,向其释法明理,稳定其较为激烈的情绪,告知执行程序也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如果被执行人仍在生产自救,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理解公司的困难,给企业的继续经营创造一定的可能。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必须加快履行,以尽快实现职工权益。最终,该集团公司出具了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并提供足额财产进行担保。后又突发疫情,包括被执行人及其集团公司因未能按期复工造成如期履行困难。该院结合疫情的防控情况,同意其将履行期限延后一个月,并得到职工的理解。该集团公司对法院的关怀非常感动,4月13日,最后一笔款项全部到账,法院立即办理款项发放手续。经了解,该汽车公司已恢复销售。

【典型意义】本案充分体现了善意执行,积极维护双方利益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在被执行人怠于履行义务时采取强制措施,向其母公司施压,促使其出面解决纠纷;另一方面,积极根据被执行人继续经营的意愿和疫情防控的情况,在财产可控的情况下延迟履行期限,最终促成双赢。多年来,该院一直秉持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的办案理念,将善意文明执行落实到工作实处,在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意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的利益。


三、穿针引线:酷暑季三方协调稳就业

---李某等139人申请执行南通某纺织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2020年春节前夕,南通某纺织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先后有139名工人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等300万余元。我院受理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被执行人了财产进行全面核查,对该公司的机器设备采取了扣押措施,并进行司法拍卖。但拍卖所得款项与应执行总额有较大的差距,而该公司除了已拍卖的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据了解,该公司歇业后,其大部分员工都在某印花公司重新就业,该印花公司亦希望能早日妥善解决。为切实保障工人权益及印花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发区法院与所在街道、印花公司多次沟通协调,该印花公司最终同意从维护社会稳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角度出发,为纺织公司垫付大部分工资差额,对其垫付的款项,由其与纺织公司一并结算处理。为最大限度确保工人利益,法院依法免收上述系列案件执行费约5万元。经过多方努力,上述款项已全部到位,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根据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实际情况,因时制宜地开展执行工作,通过法院、街道的共同努力,最终促成案外人垫付了一笔款项,使该群体性纠纷妥善化解。同时,该案体现了我院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的人文关怀,因案涉职工大部分在印花公司内上班,法院主动上门发放款项,既避免了工人在炎热夏季的劳顿,又减少了如此多数量职工的请假对印花公司生产的不利影响,该举措被人民法院报予以报道。

四、借力生枝:多部门上下联动解民困

---陆某等198人申请执行南通某船舶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2016年9月,南通某船舶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歇业,工程款无法结算,工人工资也不能按时支付。工人们多次索要工资无果后申请劳动仲裁,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将维护工人权益放在首位,截止2017年7月已处理并执结了涉工人工资案件677件。嗣后,该公司部分工人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加上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共涉及98人,申请标的高达580余万元。案件受理后,该院及时采取措施处置该企业资产,但在评估、拍卖资产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与案外人房产登记重号,房屋性质登记有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后在市中院的协调下,由市财政局牵头,国土、税务、法院等多部门进行会商,顺利处置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的三处不动产,执行到位可分配案款430余万元,并按比例进行了分配。

【典型意义】该案是执行工作由市中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三统一”管理模式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联动解决纠纷的有效实践,同时,该案也是各部门共同化解执行难的有力实践,为探索多方配合,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源头治理机制提供实践样本。

五、法护校园:显狼性先予执行护幼苗

---开发区某小学与周某排除妨害纠纷先予执行案

【基本案情】2020年7月,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将案涉相关地块的使用权划拨给开发区某小学使用,用于建设学校校区。该校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周某占用了部分土地搭建建筑物、堆放物品、开挖鱼塘,并实施妨碍行为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影响了工程整体进度。2020年11月,该小学向本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本院审查后裁定对该校的先予执行申请予以支持。12月1日,执行案件立案,在数次与周某释法说理无果后,考虑到校区建设进度直接影响到计划的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排除妨害。12月16日清晨7点,开发区法院集结执行局、法警大队、民庭27名干警赶到执行现场,分管领导现场指挥,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商请住建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到场协助。经过6个多小时的紧张施工,执行地点临时围墙全部建起,强制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典型意义】南通开发区法院坚决打造拉得出、打得响的“狼性”执行队伍,在工作实践中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啃“硬骨头”。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前后仅半个月的时间,充分体现了该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道高一丈:揭猫腻限制消费显威力

---季某等91人申请执行江苏某智能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江苏某智能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产,但涉及部分工人工资未结清。季某等91人提出劳动仲裁后,经调解,该公司承诺在2020年9月底前给付上述人员所欠工资82万余元。但此后,该公司一直未付款,季某等人于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通过查阅该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郑某同意,法院认定郑某系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郑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郑某主动履行。12月23日,该院组织对上述款项进行了发放。

【典型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限制消费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限制消费,上述四类人员不得实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高消费。本案因案外人异议导致被执行人被查封的财产在短期内难以执行,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员、负责人等情况进行调查和梳理,通过对实际负责人限制高消费的做法最终使案件圆满解决。实践中,部分单位通过让一些年老多病或者经济能力较差的人挂名担任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方法规避法律风险,该院通过充分的调查,对实际控制人或者实际负责人进行限制消费,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规避执行行为予以有力打击。

七、十年陈案:巧用力失信惩戒促执结

---某银行申请执行蒋某、葛某等借款合同案

【基本案情】2010年11月10日,蒋某夫妇向银行借款,葛某夫妇提供担保,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以其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借款到期后,蒋某、葛某等均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判决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蒋某、葛某名下住房均系唯一住房,根据当时的法律精神,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于2014年6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将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葛某子女已就读高中,葛某担心其夫妇系失信被执行人影响其子女院校报考,遂于2020年7月主动将房屋自行腾空房屋并交由法院处置,本院遂删除葛某夫妇的失信信息并裁定拍卖葛某夫妇所有的房屋。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信息向相关单位及机构通报。对被执行人而言,在删除失信信息前,其失信影响会一直存在,失信名单会影响着失信被执行人的众多方面。本案即为失信被执行人为消除影响而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近两年来,屡有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主动与权利人协商的案例,充分体现了失信惩戒措施的持续影响力。同时,我们也提醒各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即使暂时无履行能力,也应当积极与权利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订立可行的还款计划,尽量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