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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占地挖塘种菜,法院强制执行6小时,小学项目如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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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05 15:40:18 打印 字号: | |

12月16日,南通开发区法院27名干警强制执行6小时,排除妨害,开发区实验小学振兴路校区施工区域成功建造起临时围墙,保障了该校区工程顺利施工作业。

2020年7月,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已将本案中开发区振兴路相关地块的使用权划拨给开发区实验小学使用,用于建设学校校区。该校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周某占用了部分地块搭建建(构)住物、堆放物品、开挖鱼塘,并实施妨碍行为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影响了其施工计划和整体工程进度。2020年11月,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要求周某立即腾退并拆除鱼塘、建(构)住物等。法院审查认为该小学施工建设项目手续齐全,其依批复施工的行为依法应予保护,裁定对该校的先予执行申请予以支持。

该院执行局数次与周某释明法律,要求其不得妨害施工建设,但周某坚持必须先按照其要求补偿到位才能施工。该校区原规划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由于工期紧,情况紧急,为保证实验小学振兴路校区顺利施工建设,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排除妨害。

16日清晨7点,开发区法院集结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27名干警赶到执行现场,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陈冲现场指挥,各小组人员迅速到达预定位置开展执行工作,用警戒线封锁重点区域。在干警的监督下,施工方组织吊车、挖掘机、铲车、清障车等进入执行场地施工。

施工现场有附近居民称施工地有其种植的青苗,试图硬闯警戒线,施工现场数台挖掘机运作,为保护民众安全,执法干警及时阻拦劝说,耐心释法,向其交代权利义务,并告知阻挠执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阐明相关利害关系后,居民表示配合法院执行人员的执行,不再阻挠学校的正常施工秩序。

此次执行行动邀请了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商请了住建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到场协助。当天气温很低,寒风凛冽,每位干警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经过6个多小时的紧张施工,执行地点临时围墙全部建起,强制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