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法官!我有被执行人钱某的线索了!在如皋,你们快来!”2020年11月10日晚上8点,刚结束加班回家途中的骆冰法官接到案件申请人的电话后,急忙调转车头回到单位。经过紧急联络,不到20分钟,4名执行干警集结到位,由副局长李华带队,赶往如皋市白蒲镇;9时许,成功在白蒲镇一处民房内找到被执行人;10点30分,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在谈话过程中,法官一再向其释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该名被执行人一直不正面回答问题,也不配合执法工作,亦不与其家人、朋友联系解决,企图用沉默来逃避履行义务。
据了解,该起案件的执行标的仅2万余元,在金额较小的情况下,被执行人不但没有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回避、逃避执行,对法院的通知置若罔闻。对于这种行为,开发区法院一直持零容忍态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予以制裁。
因深夜无法进行防疫检测,执行人员通宵守候至次日。11日上午,因钱某仍然未履行法律义务,也未对此采取任何积极有效的行动,法院认为其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司法权威,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将其送去核酸检测。傍晚5时许,在取得核酸检测报告后,依法宣告对其司法拘留14日。在拘留所办理完体检等手续后已至晚上8点钟。
南通开发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对不如实报告财产、逃避、规避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社会关注与支持,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