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南通开发区法院成功召开南通天丰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管理人、职工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到会债权数17067万余元。
南通天丰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成立于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隔膜、反渗透膜、铝塑膜、锂电池膜设备等电子新材料企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金困难,无法偿清到期债务,南通开发区惠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南通开发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由于该案涉及债权人数众多,债权标的额巨大,为确保此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民庭施永华庭长及合议庭成员多次组织管理人及相关债权人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管理人汇报破产清算工作进度,了解相关债权人的诉求与困难,争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积极做好各类债权人的释法明理工作。该公司欠发91人工资及补偿金528万余元,企业职工来电来访较多,承办法官积极配合管理人根据破产法及相关规定一一耐心解答问题,稳定了企业职工情绪,保障案件平稳推进。会前,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周修俊和民庭施永华庭长到该公司实地勘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在法官主持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顺利进行。管理人报告了阶段性工作情况、财产调查、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进了法院、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沟通,为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南通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破产企业安全稳定工作,全国“两会”期间,院党组成员周修俊专委带队走访了辖区部分破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督促整改,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南通开发区法院积极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既实现了破产审判与执行的无缝对接和资源共享的突破,推动破解“执行难”,又公平公正维护债权人利益,推动“僵尸企业”清理,淘汰落后产能,保证了经济秩序健康平稳发展,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