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余岁的蔡某是施老太的长媳,其丈夫已去世多年。施老太有三个儿子,生前一直随幺子共同生活,由次子幺子轮流赡养。1997年,施老太与幺子共同居住的房屋拆迁后获得补偿款4000余元,并在南通开发区民主新村购买安置房一套。拆迁时,幺子补偿次子700元。施老太于2013年去世,未留下遗嘱。蔡某认为其与女儿也应分得三分之一遗产,于是将两位小叔子起诉至南通开发区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并多次到社区与当事人当面沟通,经法院、街道司法所、社区调解委员三方共同努力,当事人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初步达成协议。
南通开发区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关系密切优势,结合“法官进网格”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息诉止纷,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已有141件纠纷进入诉前调解,调解成功7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