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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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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01 16:22:07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江苏省人民政府、南通市人民政府分别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决定在一级响应期间启动以下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非紧急必要情况,请延期办理相关诉讼事宜。
二、未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措施的人员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区域。
三、来院诉讼参与人员进入诉讼服务区域前,请自觉排队进行体温检测,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询问身体状况、信息登记等工作,非诉讼参与人请不要参与现场旁听庭审。
四、因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案的,请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47.110.239.193/jsfyssfw/)进行网上立案,其他业务亦可通过该网办理。
五、本院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信访人员请通过书面或者拨打电话0513-85986279进行信访。
六、非紧急必要情况,不再办理档案调阅事宜。如有紧急情况可拨打电话0513-85986215。
七、非紧急必要情况,执行人员原则上不接待当事人,对执行财产查控不再进行线下调查控制措施;与公安机关查人找物协作机制暂停实施。如有紧急情况可拨打电话0513-85986206。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