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力量,适应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商调2名员额法官。
一、商调对象
南通市两级法院中的员额法官。
二、商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廉洁守纪,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调研能力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商调:
1.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有其他违法违纪、群众有效投诉、作风不良等不宜商调的情形。
三、商调岗位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员额法官(科员)。
四、商调程序和方法
1. 报名及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 11月15日17:30,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500字自述材料、2016-2018年办案数量及获奖或被各类报刊录用的案例和论文)。报名方式:内网邮箱gaoyh@kfq.nt.jsfy.gov;外网邮箱ntkfqfy@163.com。
2. 初审。根据信息征集情况,由相关部门根据商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谈的名单。
3. 面谈。面谈内容包括审判业绩、适岗能力、调研能力等,综合评鉴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的名单。
4. 考察。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2016年以来法官业绩档案、抽查案件质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审判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5.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6. 确定人选。由开发区法院党组根据面谈、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商调人选,并报经区党工委同意。
7.办理公务员商调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公告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986213。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