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网站等保测评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等保测评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JSHL-DL-2019(CS11)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特定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2000元,现金缴纳,现金用信封密封并标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在投标现场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
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本招标文件。
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王泳泽,联系电话:18851425908,报名邮箱:jshlzcdl@jshl2015.com )报名,将①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7:00时。逾期不可报名。
3.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8日14:30
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八楼会议室(若有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八、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负责答复。采购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联系人:丁主任(0513-85986211)。
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文件制作人:白凌(13912291248);项目开标人:王泳泽(18851425908)。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