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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邮寄来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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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09 15:05:05 打印 字号: | |


蒋法官,您的包裹!”37日一上班,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主审法官蒋长永从保安手中接过一个包裹,正惊诧自己并未网购什么货物时,打开一看,竟是一面鲜艳的锦旗,上书廉洁高效、倾心为民八个大字,落款处是江阴市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他顿时明白原来邮寄锦旗的是自己一月前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
2014
10月,原告与被告另一家商业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出售饮料,被告收取相应费用后定期向原告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货物,但被告以种种理由克扣原告货款。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南通开发区法院。
蒋法官接手此案后,认真查阅卷宗,仔细分析案情,庭前拟写了阅卷笔录。庭审中,他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对双方提交的买卖合同、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付款清单、公证书等证据予以质证。经庭审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被告尚结欠原告货款46万余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原告。一审法院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