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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改革正当时期待司改奏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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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3-12 15:29:38 打印 字号: | |

恰逢改革正当时 期待司改奏佳音

春寒乍暖花料峭,又到一年两会时。时下,两会的代表们正相聚首都,带着国人的期盼共商国是。几天下来,财经金融、教育文卫、就业创业、环境民生,无不汇聚着国人的目光,吸引着百姓的眼球。而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法律工作者,重点还是关注着两高的报告,期盼着改革的春风劲吹春满大地。

过去的几年,司法改革从13年“春风吹、战鼓擂”阶段的希望点燃、到14年试点探索、投石问路阶段的各抒己见,再到15年总结经验、逐步推开阶段有些许平静,司改试点举措像虽然不乏争议,但剑已出鞘,允许总结本来就是试点的应有之义,也许微观政策会有调整,相信那些符合司法规律的制度措施一定会沉淀下来,满载法律人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落实到现实的司法制度中。

首先,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是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在党的领导基本前提下,司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意识,后勤保障、人事财政、工资奖励必须向执法办案倾斜,案件办好了,司法机关才算抓住了主业,牵住了牛鼻子,擦亮了门口的金字招牌。

其次,公平正义是所有法律人必须遵守的核心价值观。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司法就是通过案件办理,向社会昭示规则的作用,和谐的社会,必定是契约精神得到大众遵守的社会,如果自由逾越了界限,也就无所谓自由了,因为,比你强大的人也可能跨越界限,侵犯你的自由。因此,遵守规则,维护公正,是司法的使命。

第三,匠人精神是法律人应具有的精神。司法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技艺,司法必须走在职业化的大道上,每一个法律人,从法科学生,到入门法官都要掌握过硬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巧,司法者责任重大,重则关系生死,轻则关系民生,拿好手中的“手术刀”,是治愈个体“社会病”的前提。当然,要做到匠心独运,还需要有“医者仁心”的职业情怀,否则,再高明的技艺者,也难以成为司法的栋梁,难以担起司法的重任。

再者,期待司法改革能务实精进。任何改革,都涉及到利益的博弈,任何改革,都必须遵守马克思主义哲学讲到的“因地制宜”原则,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间节点,不同的情况,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能裹布不前,也不能忽视社会发展阶段突飞猛进,而应循序渐进;不能照搬西方,也不能死守陈规,而应因地制宜。

最后,应大力提升法律从业者的职业保障。法律人比一般社会职业从业者付出的更多(强调只是与一般职业而言),也关系社会整体的和谐稳定,关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秩序和效率,因此,应充分关注他们的工作量与待遇的相应比例,留住优秀人才,培养优秀人才,建设法治中国,方大有可为。

恰逢两会正当时,期待司改奏佳音!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