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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村委会离婚夫妻被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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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17 12:07:03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法官这么和气,而且还能到村委会来为我们调解,太谢谢曹法官了!”近日,我院在小海街道营房头村村委会的民事调解室里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万某、被告施某重归于好后,对法官巡回办案表示由衷感谢。

万某诉施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曹维维得知施某是位厨师,经常在外接活干,又碍于情面,不便到法院参加庭审,决定将法庭搬到施某所在村委会。当天下午两点整,庭审正式开始。万某称,施某性格暴躁,经常对自己恶言恶语,经济上也不顾家中开支,怀疑有外遇,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施某辩称,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不能离婚。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官采取“心贴心、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头给双方辩法、析理。期间,还征询了当地居委会干部的意见。通过法官设身处地的耐心调解与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施某主动写保证书,保证日后好好过日子,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破镜重圆。

此次巡回审判是南通经济开发区法院年初开展以“转作风、走基层、创平安”为主题的“司法服务年”活动的一个缩影,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便民利民诉讼,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截至目前,该院共巡回办案16件,开展法律宣传1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0人次。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