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手伸向合租人 换来刑罚悔莫及
除夕春节本是和家人团聚向家人贺喜的快乐时刻,独留南通的赵某却贪财心切,将贼手伸向合租房客,如今给家人带来了不少麻烦。近日,赵某因盗窃罪被南通开发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赵某追悔莫及。
赵某和丁某等合租于开发区某小区503室,2014年1月30日至31日,赵某趁合租人纷纷回老家之际,先后通过用力推门的方式进入丁某、张某等三个合租人房间,窃得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一台、戴尔台式电脑一台、三星手机一部,经鉴定,涉案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405元。
归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又将窃得的赃物全部退还给被害人。法院根据赵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以及所具备的监管条件等,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 侯敬华 张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