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南通开发区总工会与区法院、人社局联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研讨会。220余名企业人事和工会干部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陈冲庭长首先介绍了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特点、劳动争议案件频发的原因,接着重点分析了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双倍赔偿职工工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引起的争议问题,再结合劳动合同法规的重要条款,讲解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实例及职工方胜诉或败诉的理由。通过大量实例说明,为什么企业一定要在一个月内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专人专项管理;为什么企业以“末位淘汰”等理由开除已录用职工是违法的;为什么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必须通过企业工会平台;如何确认职工违规责任、降低企业在劳动纠纷中程序违法的风险等问企业感兴趣的问题。
互动环节,人事与工会干部们提问非常踊跃,先后提出“如果日工资100元,国庆七天,每天该如何发工资?刚体检过后几个月的职工离职时,是否需要做职业病体检?”等20多个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区仲裁院李仁祥院长和法院陈冲庭长、沈征宇法官轮流结合自身在审理、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工作实践,一一作答。回答过程中,法官与院长直夸大家的提问水平高,有个别问题还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留待日后回复。比如“退休后被返聘的职工和企业的关系,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企业中如果职工适用的高薪岗位已经没有了,暂时只是拿着最低生活费,如果和这样的职工解除合同,企业补偿的月工资额该如何计算?”等。
现场讨论非常热烈,会议延时一小时才结束。法官们留下了办公和手机号码,希望人事和工会干部们有问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如果企业处于诉讼中的时候是不可以通电话的。三大雅公司的陈悦力说:“这样的活动太好了,今后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知道怎么解决了”。法院石汉慈院长说,今后我们还要和区总工会一起合作组织类似的研讨活动,引导职工用法律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引导用人单位正确履行劳动合同,妥善解决合同争议和维护自身权益。劳资矛盾解决在基层,法院的诉讼量相信也会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