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开发区同行征文获奖文章——案件调解全省有“状元”
南通开发区法院庭长陈冲用耐心成就人生价值
作者:法院 王志彬
5月10日,在“道德的传承全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教育大会暨道德楷模和诚信标兵颁奖典礼”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民庭庭长陈冲同志荣获“区思想道德楷模”称号,是南通法院荣获此项殊荣的第一人。
“人活着就要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作为法官就要实实在在地办案,办好案,才能实现法官的价值。”这就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民庭庭长陈冲同志做人做事的信条。他始终牢记“三个至上”,做司法为民带头人;坚持依法办案,做爱岗敬业的排头兵;注重真情调解,做无私奉献的孺子牛;落实以人为本,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他1994年进入法院工作,特别是他担任开发区法院民庭庭长职务以来,连续3年民事案件调撤率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其中2009年的调解率位列全省第一。他立足岗位,心系调解,把“司法为民”贯穿在审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每每聊起陈冲庭长,家住开发区中兴街道的吴女士总是激动不已,“若没有陈庭长的耐心调解,咱家这4.5万元的彩礼还真不知道能否要回,真的要好好感谢陈庭长,他是人民的好庭长,百姓的贴心人啊!”原来,吴女士儿子小明与小贤于去年5月确立了恋爱关系。按农村习俗,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订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仪式上,吴女士塞给小贤一根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和8万元钱。没想到4个月后,儿子却主动提出分手。为此吴女士一家没少为这事儿找小贤。但小贤就是不同意还钱,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而且态度很坚决。为此,双方来到法院驻该区中兴街道法官工作站。民庭陈冲庭长与街道司法所采取谈心的调解方式,努力化解两家之间的责怨,通过多次的谈心和沟通,小贤及其父母终于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最终得到很好的解决。
陈冲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工作中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他先后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 “文明法官”、“先进个人”,被南通市政法委评为“南通市十佳法官”,被省高院、省综治办等部门授予“省人民满意法官”、“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省诉讼调解先进个人”、“省优秀法官”等称号,并3次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