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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周继业副院长充分肯定南通开发区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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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3-28 16:00:04 打印 字号: | |
3月24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周继业副院长、党组成员、屈建国副院长以及党组成员、刘亚平专委一行在南通中院顾卫平副院长、李莹副院长等的陪同下,来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视察指导工作。
周继业副院长一行首先参观了南通法院外向型经济服务站和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开发区法院涉迁便民法官工作站、外来人口集居区巡回法庭。在听取开发区法院陆沈东院长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汇报后,周继业副院长充分肯定了开发区法院今年以来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采取的多项措施,并对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法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参与社会管理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其基本职能,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特别在目前社会转型期,面对矛盾多发的状况,更需要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担负起法院的社会责任。
二是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执法办案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第一要务,参与社会管理的根本任务是要把案件办好、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要以群众工作统领法院工作,围绕群众需求开展法院工作。要办好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办好民事案件,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好执行案件,树立法律权威,构建诚信社会体系。要通过公正高效办案,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三是要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法院要找准创新社会管理的平台和抓手,拓展司法领域,延伸司法服务。开发区法院围绕开发区外来人员多、拆迁纠纷多、外资企业多、劳动争议多的特点拓展司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定位准,思路清,体现了开发区特点。南通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对法院要求更高,法院要通过法官下基层等活动,能动司法,优化服务。法院也要对参与社会管理的定位、内涵及外延方面认真思考、认真探索、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