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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驻小海法官工作室初战告捷成功化解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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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6-09 17:04:04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拓展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第一防线”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开发区法院在各乡镇(街)、场设立法官工作站挂牌成立,2010年6月4日小海镇法官工作站运行第一天,即成功化解一起雇员受害赔偿案。
家住淮案市楚州区茭陵乡黄壮村的陈银中受雇于南通市开发区小海镇俞兵。2010年5月12日下午,陈银中按照俞兵要求拆除一车库的彩钢瓦时,从屋顶摔下,造成左手臂等多处骨折。陈银中被送至瑞慈医院救治,至5月29日出院,俞兵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现陈银中家人要求此次事故能一次性处理结束,俞兵一次性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精神抚慰金等计211200元。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法律宣传释明工作,受害人家属表示最少俞兵需赔偿120000元,否则将陈银中及家属送至俞兵家中。而俞兵认为陈银中受伤其已支付2万多元的医疗费用,现在最多只能再支付2万元左右。双方差距太悬殊,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双方矛盾越来越大。眼看事态将进上步扩大。法官分别做双方工作,指出受害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合理保护自己权益。对雇主俞兵反复宣传雇员受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由雇主一次性赔偿40000元的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