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调研工作专题会议力促调研工作新起色
会议现场
党组书记、院长陆沈东讲话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胜风主持
为进一步提升2009年度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跨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的步伐,2月11日中午,我院召开调研工作专题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沈东在分析本院调研工作不足的基础上,对2009年调研工作进行了认真规划与全面部署,力求调研工作有新的更大的起色。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一,加强调研工作是培育精英法官,提高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只有调查研究,才能深入分析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对策与建议,有效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只有调查研究,才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淀深厚法律素养,为成为一名职业化、高素质法官奠定坚实基础。第二,加强调研工作是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法院的现实需要。要把提高调研能力与法院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不断收获丰硕的调研成果,为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注入不懈的动力。
二、多措并举,充分挖掘全院调研资源。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将调研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抓好抓实,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积聚全院调研力量,形成全面参与,整体推进的调研工作新局面。二是强化工作指导。针对部分干警难以把握调研重点和方向的实际情况,适时邀请上级法院调研专家来院开设讲座,现场传授经验,引导干警掌握正确的调研方法。三是强化载体功能。注重利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重点调研课题申报、审判案例选编及各类征文活动等载体,不断提高调研层次,打造调研精品。四是强化内部联合。定期公布本院调研重点及热点问题,准确把握调研工作方向,促使部门内部调研能手、不同部门调研能手之间实行强强联合,形成合力,努力建立全院参与的大调研格局。
三、制度保障,充分激发全院干警调研热情。节约办公经费开支,继续保持对调研成果较高的物质奖励,有效调动干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调研工作考核力度,对部门与个人的调研工作明确指标,严格考核;对调研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在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中,对未完成年度调研任务的,坚持一票否决制,涉及职级职务变动时,一年内未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的,坚持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