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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庭开庭时成功制止一起当事人当庭喝农药的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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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12-11 09:07:18 打印 字号: | |
民庭开庭时成功制止一起当事人当庭喝农药的恶性事件
民庭在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时,被告情绪失控,欲喝农药寻短见,被审判长和参与协助开庭的法警及时发现,成功制止,有效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12月8日上午9:00,原告南通华垦物资公司诉被告石来岳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于该案被告石来岳系一个老上访户,并有着大闹南通农场场部及在江海派出所喝农药的恶劣行为。在获悉被告此种行为后,民庭意识到被告极有可能在开庭时出现过激行为。为做到万无一失,该院民庭及早安排法警值庭,密切关注其一举一动。当天上午8点45分,被告石来岳和其妻杨芳吵吵嚷嚷的来到法庭。此时,原告代理人已安静的坐在原告席上。由于法庭曾提前告知原告代理人在庭前不要和被告有任何言语争执,原告此时一言不发,而被告夫妻俩越吵越起劲。8点50分,该案审判长及承办人来到法庭准备开庭,并告知被告庭审时尽可以陈述其理由,不要再吵嚷影响正常开庭。然而,被告夫妻俩置之不理,仍不断叫骂。杨芳骂着骂着,冲向原告代理人欲行殴打,被法警及时发现后制止。与此同时,被告石来岳当即从怀中拿出一瓶液体打开就要喝,该案审判长及承办人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冲上去,控制住被告,并夺下那瓶液体。经查,原来是一种毒性很强的农药——农乐果。经过法官一翻苦口婆心教育,被告情绪终于有所平静。为了进一步稳控,法庭决定带离杨芳,最终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由于该案的特殊性,法庭当庭未作判决,将择日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