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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审判调解”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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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12-04 13:15:55 打印 字号: | |
化解矛盾讲艺术 调解方法讲技巧
开发区法院“审判调解”显成效
随着苏通大桥的通车,外来人口的大量涌进,开发区的经济迅猛发展,同时开发区的民事、刑事案件数量同期相比成倍的增长。开发区法院为缓解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矛盾,积极探索“审判调解”机制,切实贯彻以调解、撤诉的方式解决民事、刑事自诉纠纷,着力创新调解方法、拓宽调解空间,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开发区的和谐与稳定。今年1-11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03件,审结1187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956件,调撤率达80.54%,位居南通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吃透案情,取信于当事人。
审判信为先,“民无信,官则不立”,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是案件调解成功的第一步。吃透案情是该院法官调解成功率高的一大因素。在调解前充分了解、熟悉案情,吃准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差距,找准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在调解中易摸清当事人的诉讼意图及接受底线,少走弯路。
该院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因后续治疗没有实际发生,在调解中被告不同意给付,即使判决法院也不可能支持,承办人一再给原告讲法律,说道理,当事人就是不听。原告还无端怀疑法官的公正,到院领导处投诉、上访,原告的亲属甚至还闹庭、缠访。为了彻底消除当事人的误解,顺利审结案件,化解不稳定隐患,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案外工作。法官的辛劳,当事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最终,当事人被法官的公正与真诚打动,被告同意从三个月给付原告赔偿款的期限缩减为调解后一个星期内履行完毕。
二、情理兼容,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
该院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非常注意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杜绝“冷、硬、横、烦、推”等衙门作风,同时注重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以态度真诚、语气平和、立场中立的工作作风感染当事人。
平等的对待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让当事人把话说透,从言谈中注意捕捉双方当事人心中的隔阂或友谊,弄清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掌握当事人的诉讼心态,调和对立情绪,缓和凝重的法庭气氛,以此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让当事人倍感到法庭庄严而不失柔和,法官威严而通情达理,易于对案解案。
三、诉调对接,巧借外力资源。
积极主动加强同基层民调组织、当事人亲属的联系,适时邀请人民调解员或当事人亲属协助法院调解。办案中常常会遇到托人打招呼的现象,该院以草船借箭的方式,让托情打招呼者给当事人讲法、讲理、讲情,减少法官工作压力,提高调解较果。对离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纠纷,继承、收养纠纷,相邻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买卖、民间借贷等普通民事纠纷,该院还与区大调解中心建立联调机制、备案机制,借助大调解中心的基层群众力量,化解大量的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案件、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减少涉诉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