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取四项措施执结数量过百、标的过千万的群体性案件
南通市富民床单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数量达101件、标的总额约1300万元。我院针对该群体性债务案件涉及人员多、矛盾复杂、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切实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保障权利人的债权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面对被执行人已歇业多时,所负债务大多为当地农民集资款,只有等厂房拆迁后,才能以拆迁补偿款的方式履行债务的困难局面,我院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积极争取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支持,在政策上向弱势群体倾斜,并会同建设局、拆迁公司等单位,多次协商落实拆迁方案,力求多赢的结果,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执行效果。
二是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监控。依法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针对被执行人已歇业,又适逢周边拆迁、环境混乱的特殊情况,聘请专人24小时进行看管,防止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等财产灭失,切实保护被执行人及债权人利益。
三是落实对执行款的发放。被执行人拆迁补偿款到位后,该院集中执行局所有干警,合理分工,发放执行款、办理结案手续等多项工作同时进行,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对因生病、年老等原因不方便领取执行款的当事人,做到服务上门。
四是开启执行绿色通道。对以南通市富民床单有限公司为被告的已审结尚未申请执行的23个案件,一一通知当事人立案执行,所有案件流水化作业,由分管领导亲自主持现场工作,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天发款,切实做到“和谐社会、司法便民、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