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我院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8-10-15 08:32:54 打印 字号: | |
我院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面对执行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我院以“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想方设法,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执行管理,压降执行案件数,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实行“集中会谈”制度,强化执行公开。执行案件大幅度上升,邮寄执行通知既费时又费力,该院执行人员为节省时间,在接手执行案件后,集中找被执行人谈话,集中送达执行通知,宣传相关法律,有效地加快了执行速度。
二是实行“约谈会晤”制度,释明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执行风险,使申请人既能了解案件的进度,又能明知自己将会承担何种风险责任,避免了申请人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个案情况而导致不必要的上访。
三是实行“规范言行”制度,提高执行效率。对采取强制搜查及评估、拍卖的案件,严格依照省高法院制订的有关规定,事前合议,做到合议庭成员集体负责制,避免个人办私案,有效杜绝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是实行“跟踪管理”制度,确保权益兑现。规定“谁终结案件,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对终结后符合恢复执行的案件,原执行人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恢复执行,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避免案件在终结执行后出现无人问津、束之高阁的现象。从而,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实现。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