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五环节强化审执衔接工作缓解执行工作压力
我院从五个环节入手,大力强化审执衔接机制,以切实缓解执行工作压力,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抓诉讼主体环节。案件在审理阶段中,要求审判人员认真审核诉讼主体有无遗漏,调查清楚当事人的身份情况、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为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查找被执行人打下基础。
二是抓财产保全环节。规定对于在诉讼中可能出现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影响裁判执行情况的,要求审判人员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案件在执行阶段陷入被动。
三是抓诉讼调解环节。调解结案的,要求力争即时清结,以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对于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在协议中设立约束性条款,约定违约惩罚性规定或设定担保条款,确保调解案件能够自动履行。
四是抓文书写作环节。要求审判人员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于义务履行部分的表述必须准确、明白,避免引发歧义,增加执行难度;同时及时准确地送达法律文书,避免因个别当事人未能及时收到而影响案件执行。
五是抓审执协调环节。要求审判、执行部门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工作,经常召开个案协调会议,加强审执沟通,相互通报情况,稳妥处理审执配合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必要时,由审判人员配合做好当事人的工作,避免因执行不能引发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