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条措施贯彻落实《通报》、《通知》精神
7月30日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安全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院迅速采取措施,精心部署《通报》、《通知》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8月4日,我院召开全院法警会,认真学习最高法院的《情况通报》和省高院的《通知》,把握《通报》、《通知》精神实质,深刻认识《通报》、《通知》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法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把《通报》、《通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我院要求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从《通报》中认真吸取教训,防止被告人脱逃,确保各项警务安全保障工作不出任何差错。
三是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照《通报》、《通知》的要求,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并把自查自纠情况纳入“百分考核”,作为其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认真开展了一次安全设施、设备大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对个别法警思想麻痹、责任心不强、安全防范意识差、审判场所隔离措施不好、警力不足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安全隐患,专题向院党组作了汇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四是加强组织教育训练,提升法警业务技能和处突能力。我院要求对口部门加大教育训练,加强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演练,使年初制定的教育训练的各项计划和预案落到实处,以便全面提升法警的业务技能和处突能力,确保法院的司法安全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