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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强化三项措施完善司法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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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6-12 08:37:34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强化三项措施完善司法统计工作
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4月1日实施。为做好新、旧案由的顺利衔接,日前,最高院对做好司法统计报表案由准确填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发区法院快速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强化三项措施,完善司法统计的使用和报送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一是坚持科学管理方针。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充分认识做好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利于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坚持科学管理方针,对各类案件在审理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进行跟踪管理,尤其要按照“新案由”与“旧案由”对照表的标准对“新案由”进行归类,做到客观、及时、高效填报司法统计报表。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收集司法统计报表数据时,必须以各类案件信息表为基础。月末,各业务庭必须严格按照最高院制发的司法统计样式和指标标准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统计,做到司法统计报表数据、统计台帐数据与信息表内容、案件审理情况相统一,避免出现为单纯反映本庭的工作量将本该统计在其他报表上的指标统计在报表的其他项目中。审判管理部门应尽快做好“新案由”施行的条线业务指导工作。对业务庭报送的司法统计报表进行认真核查汇总,对有差错的数据及时更正,充分发挥案件查询、检索功能,实现对案件的管理,最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三是提高数字化处理能力。司法统计是人民法院以量化信息的形式对法院工作的收集和整理,反映了社会生活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的数量表现、数量关系和数量界限,是量化的社会客观现象的集合。因此,该院强调司法统计的资料性和数据性,确保统计设计标准化,操作简单化,软件通用化,使司法统计报表真正成为通过反映法院工作整体建设资料事实的基本单元。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