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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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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6-11 15:12:4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南通开发区法院自建院以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诉讼费及罚没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及时、足额上交区财政。支出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予以保障,实行收支脱钩,真正实现完全的、彻底的部门预算,从而维护了司法公正形象。近三年来,收、支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他们的做法是:
一、认识统一,措施得力。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后,该院党组统一了思想,一致认为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有利于严格财务纪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滋生,纯洁队伍的思想作风;有利于防止合法收入的跑冒滴漏,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改善法院的物质装备条件提供可靠的保障。实际工作中,该院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诉讼费直接进财政专户,实行“票款分离”。立案庭只负责立案,当事人凭立案缴费通知书确定的收费数额直接缴入财政开设的银行帐户,财务室再凭银行确认的缴费通知书给当事人开票。二是坚持用指定票据收费。统一使用财政指定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是经费开支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级审批制度。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四是所有的工程业务坚持一律实行招投标,并由纪检组实施监督。
二、从严管理,堵塞漏洞。一是做到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严格按照“立案庭确定诉讼收费数额,银行收款,财务开票,财政管理”的票款分离的原则,做好诉讼费的征收工作。收费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在立案大厅墙上公布诉讼费用交纳范围、交纳标准、收费依据、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及投诉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严格用款手续,专款专用。坚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年度部门预算,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专项资金,年度未使用的专项资金由财政收回。该院规定每笔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字方可报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财政审核无误后将相应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帐户,做到用款公开、透明。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倡导节约之风。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治院的作风,树立人人节约的好风气。在用车方面,严格执行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规定,对车辆加油、维修都实行专人审批和管理,加油、修车必须出具本院开出的加油单和汽车修理单,否则不予认可。日常工作中,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诉讼费、执行款等发还,必须办理发还审批制度,即诉讼费退费通知单必须由院长一支笔审批方可办理。执行款发还由承办法官填写保管款领据,并注明案号、进帐日期,经局长审批,会计核对无误后直接发还当事人,杜绝由法官一包到底的做法。五是坚持票据统一管理,专人保管。专人到财政部门登记、领用、缴验,做到台帐齐全、登记清楚、手续完备。
三、严明纪律,定期检查。该院除对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区财政部门检查外,院领导还定期审查财务票据,监督经费支出状况,对违规支出经费的,情节轻微的,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严肃处理。检查突出五个重点:1、是否有违反规定扩大诉讼收费范围及增加诉讼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情况。2、是否有违反诉讼费用“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行收费及支出的情况。3、是否有违反规定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情况。4、是否有诉讼费截留、坐支、挪用的情况。5、是否有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一是院领导深入学习有关财经法律知识,为规范本院财务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该院院领导身体力行,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结合法院实际,专门制定了《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诉讼费收费规定》等,并做到制度公开。二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强化财会人员“收支两条线”的意识。组织财会人员学习《会计法》、《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办法》和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且每年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培训,以更新财务知识,强化财经法纪意识。三是财会人员明确分工,职责清楚。总帐会计和出纳会计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印鉴章分开保管,每开一张支票必须由总帐会计、出纳会计各自办理手续;操作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也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帐款分离,现金保管不过夜;坚持每月与银行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四是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每月月初及时将上月诉讼费收支及财务收支情况向院长、分管院长及办公室主任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财务状况,便于监督检查。
(办公室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