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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特事特办雪中送炭为四川汶川重灾区一企业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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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5-30 16:42:13 打印 字号: | |
特事特办 雪中送炭
开发区法院为四川汶川重灾区一企业解困
该院陆沈东院长从三能公司黄总经理手中接过货款支票,并表示感谢。
5月23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对一家涉及四川汶川重灾区国有企业实施紧急行动,帮助其提前讨回货款人民币6万元。此举,为重灾区的受灾人民重建家园献出了一份绵薄之力。
今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难后,开发区法院干警在震惊和无比痛心之余,无不深深牵挂着灾区群众的安危、灾区企业的生存。该院党组、党支部、团支部、女法官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要求大家稳定人心、工作尽心,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全院39名干警目前已捐款人民币21000元。该院陆沈东院长还非常关心汶川地区的震后情况,希望能为灾区人民群众多提供一些帮助,要求对全院涉及四川籍的案件进行排查。经过排查,发现审结案件中有着一起位于重灾区汶川水磨镇的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公司)与南通三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能公司)的货款纠纷。原来,2003年5月,三能公司在向岷江公司购买一批电容器时,欠下180262.80元货款,三能公司保证于2007年7月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并承诺不按期履行,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损失。履行期限届满后,由于三能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归还。今年3月26日,岷江公司向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能公司立即归还。5月4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分三次于7月底前全部还清,并当即履行了6万元。
尽管案件已经审结,也未进入执行程序,但在了解到岷江公司震后厂房已倒塌、人员伤亡情况严重,三能公司还欠120262.8元的具体事实后,陆沈东院长果断地作出特事特办、主动服务的决定,于5月23日与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陈炎及案件承办人一起来到三能公司,征求其能否提前归还所欠余款,以解受灾企业燃眉之急。三能公司的黄总得知来意后,非常惭愧地说,由于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举步维艰,才欠下这笔钱,但是不管企业怎么困难,也比不上灾区人民的困难,于是当即以支票的形式开出6万元交到陆院长的手中,并表示千方百计地想尽办法将余款于下月上旬履行完毕。为了能早点将此款打入岷江公司账户,陆院长又指令承办法官、民庭副庭长钱伟连线灾区岷江公司。在几次连线失败后,他们并未灰心。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于晚间时分与岷江公司营销部主任尹家成取得了联系。尹主任接听电话后激动万分,感激涕零地说:“这笔钱对我们来说是救命钱。我们重建家园,不仅需要我们的双手,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