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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张邢霖等同志为法官助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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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5-13 08:30:04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法官助手试点工作,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聘任张邢霖、陆磊、徐进华、李婧、陈婷五名同志为本院法官助手。

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