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措并举推动“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司法正气,进一步激发各审判业务部门在公正司法方面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我院根据省高院要求,迅速开展了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多项措施推动该活动的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中央纪律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惩治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认真学习中纪委“八个严格禁止”、省高院“六条禁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维护司法公正》、市中院“五项规定”等相关廉政建设规定。
二是严管理。以规范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从规范法官日常行为上入手,狠抓日常养成,促进长效管理。将省市区各级的规章制度制作成小卡片,要求每名干警随身携带,时刻提醒自己按章办事。院成立督查队,由纪检组长担任队长,出台了《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督察队对全院干警在工作时间以及八小时之外进行不定期的督察,对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被在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并被通报的个人不仅要严肃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且根据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对区级和市级通报批评分别扣除500元和1000元的处罚。
三是强作风。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增强司法能力,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公开,以更加良好的司法作风服务群众,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促整改。今年二月份,各参加活动的业务部门要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认真自查和互查,重点查找本部门廉政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廉政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廉政工作组织是否有力,廉政工作开展是否扎实,廉政建设效果是否明显。在自查的基础上各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进行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由院创建活动办公室监督其限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