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积极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
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是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良好形象的需要,是抓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工程,是建立健全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发区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创建方案,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各项要求。
一、加强廉政工作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创建活动办公室,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宣传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创建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健全廉政工作制度。一是落实“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与干警签订具有廉洁司法内容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状;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高院制订的“六条禁令”和南通中院的“五项规定”,并具体落到实处;三是努力构建人民法院“四不为”机制,有新的举措;四是经常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形式方法多样。
三、完善廉政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有效地开展部门领导对干警的廉政监督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部门干警的相互监督工作;三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广泛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和当事人的监督。四是聘请干警家属作为业余时间监督员,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四、精心组织廉政工作。一是部门负责人按照与院领导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审判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敢抓敢管;二是审判(执行)长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能够认真落实对干警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三是年度工作安排中,对党风廉政工作有具体计划,有专人负责反腐倡廉工作并认真实施。
五、扎实开展廉政工作。一是将法院各项廉政制度与业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化、规范化的廉政工作要求;二是每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四次;三是在干警半年工作考核和全年工作考核中,对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作出专门评价,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四是对于发现的违反廉政制度的人和事,及时进行教育挽救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对查实有违反廉政制度现象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