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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贯彻全市“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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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1-20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贯彻全市“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精神
11月29日下午,全市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大会,会上,中级法院马志相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对2007年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作了回顾,对今后一段时期的“诉调对接”工作任务作了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诉调对接”工作措施,进一步扩展“诉调对接”工作渠道,进一步拓展“诉调对接”工作效果,进一步严格“诉调对接”工作考核。市委常委、市政法委陈斌书记对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予以肯定,认为全市“诉调对接”已经形成了一个工作格局,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凸现了一批工作特色亮点。同时陈书记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全市“诉调对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着力在增强整体联动上实现新提升;加大有效投入力度,着力在增强保障机制上实现新提升;加大组织指导力度,着力在增强调解能力上实现新提升;加大典型示范力度,着力在增强工作创新上实现新提升;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着力在增强激励机制上实现新提升。
会议结束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地学习了领导的讲话,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五项举措,力求进一步提升诉调对接的能力,一着不让地深入推进诉调工作建设。
一、诉调对接窗口前移。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引导当事人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法院对人民调解及时加以指导并积极参与,在全院内部形成各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方位对接,对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凡是具备调解条件的,要进行诉前调解。从而使案件未进门就进入调解,通过诉前调解,使一批可以调解的矛盾无需通过诉讼就及时解决。
二、进一步拓宽对接主体。凡能参与调处纠纷的社会各界力量均可纳入对接工作体系,尤其对医疗、教育、劳动、建设、环保等矛盾多发行业要加大整合力度。针对开发区劳资矛盾突出的特点,作强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着力缓解劳资矛盾,真正建立起基层各领域的诉调对接体系,将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司法为民的力度,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到社区、到学校、到工厂等法制宣传工作。
三、扩大诉调对接的适用案件范围。把发生在群众、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各种民间纠纷、民事争端、行政争议,除按法律规定专属管辖的外,逐步纳入对接调处范围。同时将各类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工作,都纳入诉调对接范围,真正建立起纠纷调解、案件执行、减刑假释与社区、涉诉信访的“大对接”格局,努力争取各种有利因素,妥善解决各类案件,尤其要加强行政争议的案外协调工作,营造和谐的“官民关系”。
四、强化诉调对接的宣传。要及时将诉调对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总结并积极在媒体上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使辖区的群众了解诉调对接工作,并积极认识诉调对接工作的意义,在处理矛盾纠纷时选择通过诉调对接程序来化解纠纷,从而减少法院的诉讼案件,减少民转刑案件的数量,进一步出现和谐社会的氛围。
五、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要积极置身于“大调解”格局中,变被动对接为主动融入,与大调解相互依存,协调配合。对于在指导、支持、帮助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审判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在“两调”衔接工作中因办案不力而影响整个工作进程的部门和个人,不得参加当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