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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院卢旭光副院长到开发区法院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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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12-20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南通中院卢旭光副院长到开发区法院指导工作
10月29日,南通中院卢旭光副院长在审管办主任张骥等的陪同下来到开发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在听取陆沈东院长就开发区法院两年来工作所作的汇报后,卢旭光副院长表示,开发区法院高点定位,争先创优,短短两年间取得了不俗成绩。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大局,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应。开发区的特点对服务大局的要求更高,法院能够在刑事审判中保持严打态势,做好易激化案件的庭外协调工作,维护开发区的稳定;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功能,力求案结事了,有许多诸如整合社会资源促调解、为弱势群体建绿色通道等亮点做法,注重为外商投资者服务,使其有投资安全感;发挥行政审判协调作用,促进官民直接对话,所有审结行政案件均因庭外协调而原告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讲究规范执行,穷尽执行手段,对弱势群体案件优先执行,取得了所有执行案件无一例被投诉的佳绩。有为才有位,开发区法院良好职能作用的发挥使其在开发区具有了较高地位。二是积极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高。院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审判管理制度,促进全院工作的提升。法院的结收案比、平均审理天数、发改率等十二项主要指标数据位居全市前三位,审管工作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三是司法为民意识很强,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出台了一系列为民、便民举措,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实现了零上访,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是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工作开展。开发区法院从组建起就抓好队伍建设,措施比较得力,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法院队伍零违纪。开发区法院人员少,职能集中,一人身兼数职,干警们克服压力做好工作,显示出队伍的良好素质。
卢院长在充分肯定开发区法院工作后,又对法院下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服务型、发展型法院。开发区法院已经有了良好基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制,打造公信法院。二是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调解优势,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强化审判管理和法官职业化工作,努力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开发区法院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试点单位,要经常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沟通工作情况,取得党工委、管委会的支持,通过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法官素质,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陆沈东院长最后表示,将切实按照卢院长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使法院业绩有新的突破,法官素质有新的提升,法院与法官形象呈现新的面貌,整体工作“横向比较优势明显,纵向比较提升迅速”,各项工作“榜上有名”,进入南通优秀法院行列。
(办公室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