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推出“午间法庭”提高审判效率
为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水平,促进全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发区法院积极开展以提升审判质效为主题的“百日办案竞赛活动”,集中清结未结案件,全面提升和优化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近日,开发区法院根据辖区地处郊区的情况,推出了“午间法庭”的做法,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9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该院第二审判庭并未关门休息,而是开庭审理了一起其他借款合同纠纷案,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2时40分才结束。开庭前,审判人员仅花了半个小时吃了顿午饭,放弃了午休时间。临走时,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表示感谢,法官说:“午间开庭,只要能够方便群众就好,我们已经习惯了。”
该院将“午间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规定有“四类案件”根据需要可以适用“午间开庭”,即当事人居住在偏远或区外、案情疑难复杂或者人数众多、当事人行动不便、因双方当事人均要求或者法庭有临时事务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案件。
(民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