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服务新农村法治建设
政法机关是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和建设者。南通开发区法院始终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为已任,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理念,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受到辖区村镇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一、诉讼调解到田头。该院不断巩固、规范、完善和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全力发挥诉讼调解职能,有机对接大调解工作体系,采取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为一体,调处矛盾,定纷止争。该院法官还针对不同情况,主动上门进行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今年1月份,该区某村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矛盾可能激化。该院领导迅速带领承办法官和法警赶赴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平息当事人情绪。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后该案在现场开庭并当庭宣判双方不准离婚。今年以来,该院以巡回调解的方式共结案20余件,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二、法律咨询到村头。针对农村群众离法院较远,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了解这一情况,该院领导决定将服务阵地前移,将法律咨询服务推进到村头进行,以满足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8月24日,该院从各庭抽调部分一线办案法官,清晨7点多钟来到新开镇近山村村委会附近摆摊设点,为附近村民进行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获得群众的好评。该村党支部书记说,法院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就象一场及时雨,在村民得到教育的同时减轻了村里同志的工作负担。今年,该院共进行法律咨询十余场次。
三、法治文化进心头。该院积极探索,采取多种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法,以法治电影等形式,将法治文化送到老百姓身边,寓教寓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8月28日晚,该院出资请来电影队,在新开镇近山村朝阳路口为村民们放映了一部以打击团伙犯罪为主题的专题法治教育片和一部抗日战争影片,使村民们受到了法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