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南通开发区法院保全法官周末夜紧急集合解纠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7-10-22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南通开发区法院保全法官周末夜紧急集合解纠纷
8月3日晚上,南通开发区法院的三位法官放弃周末休息,联合公安民警,通过近四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已激化的民间纠纷。
当晚七点半左右,该院院长助理、立案庭庭长倪小涛接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的紧急电话,称竹行镇的张某扣押了黄某的汽车,双方多人发生冲突,因两人的经济纠纷已诉讼至法院,且原告已申请了诉讼保全,故希望法院派人处理,以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案情就是命令,倪院长迅速向保全承办人了解了情况,并指示承办人尽快联系人员前往冲突现场。虽然是周末,但住在市区的另两名同志接到电话后二话不说,三人一起立即乘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仍有数十位群众围在张某所在的公司内。
原来,张某之父与黄某曾有交往,2006年4月,黄某出具借条一份,承认向其借款15万元。今年8月2日,张某代其父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偿还借款,为防止黄某逃避义务,原告申请扣押黄某的汽车一辆。3日上午,法院保全人员已按正常程序到车管所办理了扣押登记手续。当天下午,张某约黄某在其公司内商谈有关债务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认为其已申请诉讼保全,有权扣押黄某的车子,遂阻止黄某将其车开走,双方发生纠纷。公安机关出警多人处理此事,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果。
在了解有关情况后,法官们分别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张某不及时通知法院解决,导致事态扩大的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同时告知双方对因该起冲突所产生的损失,可各自依法主张权利。张某认为黄某是外地人,且已扬言要将车转移,如果不将车实际扣押,将很可能导致其权利难以实现,故申请法院对黄某的汽车予以异地扣押。鉴于双方矛盾比较激烈,黄某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现实危险较大,保全法官决定对黄某的汽车实施异地扣押。黄某一开始不能理解,经法官们耐心的释法工作,向其交待了有关权利义务以及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黄某最终同意法官对该车实施异地扣押。
直至晚上11点左右,双方聚集的人群才逐渐散去。至此,一起纠缠了7、8个小时的纷争终于得到有效化解。
(立案庭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