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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积极资助天星湖中学一贫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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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9-23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积极资助天星湖中学一贫困学生
6月27日上午,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胜风一行四人来到开发区天星湖中学,在学校领导的帮助下,与该校初二年级的一名贫困学生父子见了面,并送去了下一学期的住宿费和书本费800元。
今年5月,为积极响应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开展的“青年文明号促和谐行动”,该院党组、团支部、女法官工作小组和市“青年文明号”立案庭联合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号召全院干警为贫困学生献爱心,以奉献促和谐,并通过团市委与天星湖中学的联系,确定了捐助对象。陆沈东院长亲自作出批示,号召全院干警发扬博爱精神,长期资助这名困难学生,并带头捐款。此举,赢得了学校领导的高度赞赏。据了解,该生幼年丧母,全靠父亲一人打工辛苦拉扯大,生活十分清苦。前年,其叔叔夫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所遗两个小孩也由其父一并抚养,这使得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但该学生非常懂事,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在同年级中始终名列前茅。
陈组长与这名学生父子见面后,亲自将资助款交到该学生手中,并语重心长地鼓励他继续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和学校的培养之情。随后,院长助理、立案庭庭长倪小涛向这名学生及其班主任老师分发了法院“青年文明号”服务卡,表示长期资助,决不让他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完成学业。
“有困难请找‘青年文明号’”,这是开发区法院对这名学生的承诺。面对此情此景,这名学生的父亲激动地紧握陈组长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带着哽咽声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场面十分感人。
(立案庭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