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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法委、南通中院在开发区法院调研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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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9-06 08:30:08 打印 字号: | |
6月13日下午,南通市政法委宗剑锋副书记、南通中院李莹副院长和执行局专职书记任唯佳等领导来到开发区法院调研执行工作,检查了该院各项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沈东首先介绍了该院执行局的运行情况,她说,目前执行环境总体良好,各项执行工作运转正常,取得了一定成绩。随后,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纪检组长陈胜风和执行局局长周修俊相继就该院执行工作整体情况和市政法委关于执行工作的调研内容进行了汇报。
中院李莹副院长充分肯定了该院执行工作已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要求该院执行局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院《关于依法规范拆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的精神,从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坚持慎用、少用、不用强制执行手段,凡决定实施强制执行的,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对执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矛盾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切实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市政法委宗剑锋副书记指出,开发区法院执行工作具有一定特色,各项制度措施具体到位,对拆迁案件处理较好,迄今为止取得了零投诉的可喜成绩,是很可贵和不易的。他对该院执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希望执行局要继续保持这种势头,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注重执行艺术,提高执行工作的有效性。二是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出现不该发生的问题,从而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真正让老百姓认同,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要充分发挥有利条件,完善和落实各项执行机制,积累执行经验,为法治南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沈东介绍执行工作情况
南通中院副院长充分肯定该院执行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南通市政法委宗剑锋副书记会上作重要指示
会 议 现 场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