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加大民调力度易激化案件处理效果好
近期,南通开发区法院民庭对易激化的民事案件进行了疏理及归类,发现离婚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中的某些案件容易引起当事人矛盾激化,有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为了构建和谐社会,防患于未然,该院民庭加大了对这些易激化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将社会矛盾化解到最低点。
离婚类案件,有的因为男方经商有道,手里有了钱,在外面有了第三者而提出离婚,女方情绪激动,要与丈夫拼命;有的因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能提供现存财产的确切证据,因而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故矛盾激化;有的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因孩子残废双方都不愿抚养而吵得你死我活。上述几类离婚案件及由于肇事方无赔偿能力致使赔偿不能到位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属于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该院民庭将这些案件排出来之后,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召开专题庭务会,每一个案件制定一个详实的调解方案,并落实到位。调解的时间分解到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地点不局限于法庭,根据案情需要有的在当事人家里,有的在镇政府、村委会;调解的方式不仅找当事人谈,还动员他们的亲戚、朋友、村镇的领导一起做思想工作。如5月18日调解结案的一起离婚案件,承办人考虑到到女方情绪极不稳定,随时可能有过激行为发生,遂在分管领导的指示下,庭前和庭后多次组织调解,但由于女方性格偏执,情绪激动,几次调解未能成功,且女方过激行为的苗头也已出现。当日,承办人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陈炎副院长和陈冲庭长一起亲自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时间长达近五个小时,最终女方的情绪有所缓解,并表示同意与男方和解离婚,然而在财产分割上双方纷争再起,一度又陷入僵局。为此,陈院长推心置腹地找男方做工作,男方最终表示同意适当让步,并达成一致协议。一起易激化离婚案件通过法院全方位的调解工作,终于尘埃落定,圆满解决。
截止目前,开发区法院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一起因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民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