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民庭走精英法官助手之路
开发区法院民庭从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进一步做优、做细法官助手制度,创出一条具有开发区法院特色的职业化建设之路。
一是对受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案件受理后,先由法官助手进行初步审核,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由法官助手提请法官作出裁定;审查诉讼主体资格,及时调整、增减补适格的诉讼主体;对事实无争议,仅对适用法律有分歧的案件,同时当事人又不接受调解,法官助手排定开庭日期,进入庭审程序;对于案情复杂,或当事人申请进行证据交换的案件,由法官助手择期安排庭前证据交换,待诉讼请求、争议焦点、案件证据一一确定并梳理清晰后,法官助手安排进入庭审程序。
二是主持庭审前准备会议。对案情复杂或当事人申请进行证据交换的案件,由法官助手主持庭前准备会议,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官助手的指导依次提交并展示证据,同时将无争议的证据、有争议的证据分别梳理排列出来,未经交换、展示的证据,一般不在庭审中予以采信。法官助手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提示双方当事人就某些事实补充证据材料或依职权调取案件相关证据。同时,在审前准备会议中,法官助手还进一步确定各方争议的焦点、诉讼请求。
三是主持案件庭前调解。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在进行庭前准备程序的过程中,开发区法院要求法官助手积极关注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一旦发现当事人有调解意向或案件具有调解的可能性,就应主持当事人协商达成调解意见,并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经法官批准后结案。
四是参与案件的庭审过程。法庭庭审是一个查明案件事实,归纳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的重要过程。开发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民庭的法官助手要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认真学习法官的调解技巧和庭审技能,不断提高法官助手的业务水平。同时法官助手对庭审记录进行及时核查,有利于庭审记录准确性的提高,以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