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巡回调解”促审判
4月24日,开发区法院民庭采取巡回调解的方法,快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最终使原告徐某与被告龚某就借款13000元的归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该庭对调解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重视,同时强调要以多种灵活的方式进行调解。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起诉材料时,发现当事人双方系同学关系,调解的可能性相当大,故当即通知被告到法院进行调解,但是被告龚某却以种种原因推脱。于是,承办法官立即采取“巡回调解”方法,决定去被告家中,当面与被告沟通、交流。随即,承办法官与法官助手以及原告一起赶至被告家中。被告看到法院的法官亲自上门调解,感到非常意外,在听完承办法官分析法律关系后,被告立即表示愿意偿还债务,但也说出了由于做生意亏欠巨额债务暂时无力归还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见被告确实存有苦衷,又和原告进行了沟通,原告考虑双方存在数年同学友谊,并且原有关系一直较好,当即表示被告可以分期偿还所欠借款。最终,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达成正式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巡回调解”的方式,走出去、请进来调解,共调解结案16件,大大提升了调解率,使审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了较好地统一。
(民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