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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认真学习《物权法》提出要把握四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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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7-17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认真学习《物权法》提出要把握四大要素
开发区法院在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和掌握《物权法》基本内容,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各条款含义的同时,把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学习中要把握四大要素:
一是要牢固树立物权观念。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干警对物权法的认识,充分认识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
二是要全面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形成更加公平、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制止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是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配合物权法的实施,着眼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竞争,抓紧建立健全民商法律制度,发挥民商法律制度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民庭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