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重拳打击一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恶势力团伙
4月23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以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四个罪名判处一长期在南通开发区周围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及社会治安的恶势力团伙头目朱伟有期徒刑八年,狠刹了一股歪风邪气,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审查明,去年7月15日,被告人朱宝松与刘某(已判刑)因生意上使用砖屑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后约定当晚在南通开发区一门闸附近进行斗殴。朱宝松想到了平日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小刺猥”恶势力团伙,遂通过绰号为“小刺猥”的被告人朱伟为其召集斗殴人员并租来车辆,允诺事成之后兑现“出场费”。朱伟见其愿意出资,遂遵照“吩咐”,立马行动,召来80余人,并借来作案车辆。当晚20时左右,被告人朱宝松在斗殴人员的提议下,出资让人买来木棍、手套作案工具进行分发,乘坐租来的汽车赶往斗殴地点。当行至南通开发区通富南路金典服饰有限公司门口时,与刘某一方60余名斗殴人员相遇,这帮人先冲下车,来了个先发制人,乘对方不备,突持木棍砸坏了一辆面包车。被告人朱伟见偷袭成功,便迅速率斗殴人员逃离现场。事后,被告人朱宝松按约给付参与斗殴人员出场费人民币16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朱伟、陆伟伙同他人于去年6月至8月间以阻拦运输车辆等方式,敲诈勒索作案两次,共计勒索人民币25000元。被告人陆伟、朱伟、周军义、任新江、任二洋、吴广祥等人于去年4月至9月间到南通市小海中学工地、南通开发区天空网吧等地,采用随意殴打他人的方法,寻衅滋事作案10起。去年1月16日下午,被告人朱伟在南通开发区开心百乐园游戏机房玩游戏时,恶意用棍棒殴打他人受伤一次。去年7月23日,被告人任新江纠集被告人周军义、任二洋等人到海门市三星镇玖鼎汽车服务中心,持钢管砸坏该店门窗等物。
南通开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伟、朱宝松、陆伟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且双方使用交通工具运载斗殴人员,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朱伟、陆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朱伟、陆伟、吴广祥、周军义、任新江、任二洋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朱伟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任新江、周军义、任二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据此,依法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分别判处七被告人九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