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创新方式举办首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
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能力,使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4月12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举办首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为了使陪审员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庭审的氛围,该院摒弃了由法官讲解的单一模式,将培训班设在法庭上,通过观摩庭审、模拟判案、法官讲解等多种形式,让陪审员真切地感受到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庭审步骤,同时也活跃了培训气氛,增强了培训效果。
此次培训班前,该院认真组织,挑选了一起对孩子抚育、财产分割颇有争议的离婚案件作为观摩庭,由民事审判庭庭长亲自主审。法庭辩论结束后,人民陪审员们就双方举证状况作了交流,就如何审判作了探讨,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活跃。随后民庭庭长就判决理由与审判结果向各位陪审员作了讲解,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法官又就案件庭审过程从诉讼法角度进行了点评,并就庭审中常用的程序性规定作了辅导。
培训班后,开发区法院院长陆沈东作了讲话,她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立是司法民主的体现,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第一,要树立强烈的正义感、使命感、荣誉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确履行职责。要加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热爱这项工作,时刻牢记人民嘱托,认认真真地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毫无懈怠,履职到位。第二,要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技能。审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审判实践对法律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要求,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日趋完善。因此,作为参与审判实践活动的人民陪审员,更应该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第三,要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坚持以本职工作为主,陪审工作要取得单位领导的支持和家庭的理解,到法院执行陪审工作时,根据预约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使其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二要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自觉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庭审安排,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互相尊重,共同协作,做到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三要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做到客观公正、清廉如水,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形象。第四,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既当法院的宣传员,又当法院的监督员。一方面,要多向人民群众宣传法院工作,让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一些猜疑或者误解;另一方面,要用陪审员的视角对法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成为我们工作的监督员,促使法院工作更好,队伍形象更佳,社会公信更高。
(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