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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三强化”完善涉诉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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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6-30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三强化”完善涉诉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日,南通开发区法院立案庭按照省法院的统一要求,组织全庭人员学习和了解泰州市信访局长张云泉的先进事迹,强化三种意识,力争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内的集中体现。作为信访工作者,应当学习张云泉同志那种情系群众,爱岗敬业,把信访对象当作自己的亲人,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五心”精神,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身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坚持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的权益为重,寻求法律和情理的和谐交融,寻求利益衡平的最佳途径。
二是强化和谐信访的能力。做好信访工作,不但要求信访工作者能依法办案,唯物辨证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在法律关系和政策依据上下功夫,弄清涉诉信访问题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处理该问题可引用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做到有的放矢,从而掌握主动权,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而且需要信访工作者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能够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用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使当事人能够心悦诚服的接受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
三是强化廉洁自律的作风建设。信访工作者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廉洁意识,以“公正廉洁司法”作为思想基础,严格执行省高院“六条禁令”等各项廉政规定,狠抓各项廉政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立案庭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