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以制度创新促执行和谐
开发区法院始终秉持和谐执行之理念,以建设和谐、平安开发区为己任,以制度创新促执行和谐,不断提升执行干警的和谐执行能力。截至目前,该院暴力拒执事件、执行安全事故、涉执信访投诉等现象始终保持在“零”状态。
一是建立执行释明制度。司法实践中,为了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不少法院陆续推出了“法官后语”、“判后答疑”等举措,加强审判程序中的解释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而长期以来,在法院系统内,一度比较忽视执行释明工作,认为到执行阶段只要执行法官按照裁判文书主文的确定内容,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即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院始终高度重视执行释明(执行解释)工作,要求执行法官从文字含义、裁判原意、立法目的等多角度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让被执行人明明白白地履行义务。该院执行局将“你怎么还不懂,判决书上不都写着吗?”、“我是执行法官,案子不是我判的,有问题你别问我!”等规定为执行干警禁语。实践证明,强化执行解释工作,对于减少涉诉、涉执信访和盲目的再审申请,节约司法资源,化解执行阻力、避免执行事件,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该院认为,要搞好执行工作,就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必须充分发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功能。为此,规定对于重大执行案件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汇报。对于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执行案件,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社区、公安机关,加强法院与协助执行网络互动,从而为保障执行安全、维护地区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执行预案制度。对于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该院要求承办法官认真制订执行预案。影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预案须由合议庭讨论后,再经执行局长、分管领导、院长层层把关审核。部分预案还根据需要附有规范的执行现场图。在一些预案中,对执行干警出入执行现场的路径、执行车辆停放、警戒线设置的具体位置等细节问题都作详尽的说明。
四是建立个案点评制度。该项制度要求加强对执行个案的督查。由分管执行的院领导和执行局长适时选择典型案例,结合审管部门通报、社会反响、执行考核等方面的信息,逐一予以讲评。个案点评侧重于对是否存在执行预案不细、思想工作不够、执行措施不力、执行技巧欠缺等问题的考量。领导点评时,往往会结合具体案件,就如何促成当事人和解、提升执行艺术、加强执行威慑、优化执行环境,对执行干警提出建议、悉心指导。
(执行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