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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上门立案让弱势群体感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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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5-28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上门立案让弱势群体感到温暖
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的上班第一天,南通开发区法院立案人员便来到市开发区竹行镇长桥村黄允鹏家中,上门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这是该院推行上门立案制度后正式实施的第一例。
按理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案件应该是越来越少,然而事与愿违,当前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日趋增多。4月2日上午,年愈古稀的黄允鹏老人因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来到开发区法院立案庭,要求起诉其子黄妙生履行法定义务。此前,通州法院曾于1998年判决其子黄妙生每月支付二老50元的生活费。可即使是50元,其子黄妙生也不愿意及时给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成本的增加,每月50元的生活费根本不能维持两人的基本生活,所以二老希望法院能够判决追加其子每月给付50元的生活费。黄老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请人代写的情况反映,且夫妇俩均未签名捺印。立案法官耐心向其解释,要求其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告知如果没有委托手续,原告一般均应到庭办理相关手续。黄老听完很着急,说其与妻子文化水平低,根本不知道如何写诉状,且其妻年纪较大,常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希望法院给予照顾。立案人员看着颤巍巍的老人,比较同情,告知老人开发区法院有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的规定,让其回家等待,将抽空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随后,立案法官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陆沈东院长指示要及时、快捷地为两位老人办理上门立案手续。当天下午1点半钟左右,立案庭在立案工作非常繁忙的情况下,选派出3名同志,与当地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黄某家中,详细了解了两位老人的具体诉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主动为黄某夫妇代书了诉状。看着两位老人家徒四壁的简陋居住条件,法官们主动为他们办理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手续,为其免去诉讼费用。不到一个小时,立案人员就办妥了该案的受理手续。两位老人拿着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心情十分的激动,黄某夫妇紧紧 地握着立案人员地手不住地说着“谢谢”。当立案人员准备离开时,施某更是步履蹒跚地坚持与老伴一起将法官们送至路口,直到立案人员一再要求其回去,他们才不舍的转身离开。
该院上门立案制度的推行,极大地方便了部分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切实解决了部分当事人的告诉难题。这一实实在在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开发区法院“亲民、便民、利民” 的司法理念,有效地提升了法院一心为民的公信品牌形象。
(立案庭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