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开发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7-05-24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为了贯彻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3月23日,开发区法院民庭召开了以“树立科学民事司法理念,坚持司法和谐指导思想”为主题的专题学习讨论会。会议由该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陈炎副院长主持。
会上,民庭陈冲庭长组织全庭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高院公丕祥院长、丁巧仁副院长在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了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沈东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提高法院公信力,服务开发区大局;二是建立调解激励机制,把干警调解业绩纳入干警审判业绩中去;三是建立便民举措,丰富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进巡回审判;四是新诉讼费用收费办法出台后,对法院诉讼费收取有影响,要以和谐社会主义为目标,加强调解;五是深入和谐司法建设,营造和谐司法环境,打造最具公信力的精品法院、精品法官;六是提高干警业务水平,适应民事审判工作需要。尔后,回顾了去年以来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交流,研究制定了贯彻意见:一是贯彻落实民事审判工作规则,争创清正廉洁的规范庭室;二是坚持每周例会业务学习制度,提高法律素养,争创风清气正的文明庭室;三是继续高点定位民事审判各项工作任务,争创业务精良的先进庭室;四是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争创人民满意的优秀庭室。
陈炎副院长最后表示,全庭人员要迎接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认真领会会议的核心精神,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司法理念,齐心协力挑起民事审判工作大任,实现民事审判工作和谐运行。在案件审理中,要从服务大局出发,妥善处理好“三农”案件,努力寻求解决当事人矛盾的最佳途径,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打造“最具公信力的精品法院、精英法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庭 供稿)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